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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公告
湛江汽车货运总站门店招租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6-05-13 15:32 来源于:湛汽集团

一、招标人:广东省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汽车货运总站。
二、招标项目:湛江市赤坎区椹川大道北93号自编号12号门店(建筑面积:622.59㎡、宽度:23.3米、深度为33.8米、混合结构)。
三、招标须知:
1、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
2、承租押金为20000元。
3、招标底价: 标底价为每月25元/平方米。投标报价低于招标底价的按废标处理。
4、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5%。
5、投标竞价高价者中标,若出现原租户投标价与最高出价相同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原租户。
6、中标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中标者须将营业执照等证照办理完毕并向招标人出示。(原租户中标的除外)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租赁合同押金。
7、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年 5 月 17 日至2016年 5 月 23 日(5个工作日);投标报名时须一次性交纳竞标保证金1000元,凭缴款收据领取招标书和投标书;投标人于2016年 5 月 23 日9:00时至12:00时凭银行存款记录复印件(原件核对)、户口本复印件证明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时间为2016年 5 月 24 日9:00时;不中标的在定标结束后5日内退还竞标保证金;中标者在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中标后弃标、不签订租赁合同的,竞标保证金转违约金归招标人。
8、经营范围须在投标书中列明。(1)不能经营易燃、易爆、易腐蚀产品、污染性物品项目;(2)不能经营国家明文禁止的项目;(3)不能经营饮食类、美容保健类项目;(4)与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经营主业类同的项目不得经营;否则按违约处理。
9、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并承担承租经营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0、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租所承租的物业或交由他方使用。
四、投标人条件:
1、交纳竞标保证金
2、湛江市五县四区户籍人员
3、银行存款5万元证明和良好的商业信用(为表明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具投标人名下5万元银行存款记录复印件)。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椹川大道北93号汽车货运总站多种经营办(立交桥凯德广场对面南桥车站旁)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0759-3313314     1382820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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